□ 本报记者 张 歆
为伊消得人憔悴,衣带渐宽终不悔。经过了两年多的等待(2006年证监会就已经发布了《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》),融资融券终于在A股市场由传说变成现实。
于是,市场将目光投向了有望入选融资融券标的池的上市公司。据《证券日报》数据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和市场主流观点初步筛选,有418家公司同时符合融资融券标的要求,而另有207家公司仅仅符合融资业务的要求。
按照沪深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的实施细则规定,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。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,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。从股票集中度看,细则规定其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。就交易流动性、波动性指标而言,实施细则要求标的股票在过去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%;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%;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。此外,股票发行公司被要求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,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,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由于证监会和交易所目前仍未明确基准指数的选取,因此,《证券日报》首先根据流通股本、流通市值、股东人数进行了选取,并剔除了S股、ST股。此外,考虑到试点阶段,券商在设定和选取标的公司时必须遵循谨慎性原则,剔除了亏损股和动态市盈率超过30倍的上市公司。经过筛选,有625家上市公司符合融资业务标的资格,其中418家公司同时符合融资融券两项业务标的资格。
表面上看,融资融券的主要直接受益板块包括:证券、信托类公司;未来成立证券金融公司后,有望成为证券金融公司股东的上市银行、保险或其他上市公司,应该还有参股券商股。但事实上,融资融券的获批不仅仅利好券商,这418家公司中的佼佼者也有望受益于融资融券。“如果将眼光放得更长远,其实融资融券对蓝筹股才真正是利好,因为融资融券有助于蓝筹股回归理性价格。质地较好的上市公司,尤其是行业的龙头企业将很可能成为首批融资标的,在融资融券业务的双向作用下,将有助于超跌反弹,使价格迅速回归合理,对应于现阶段来说则会带动股价上升”,业内人士如是说。
由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可能只在一定范围内,试点证券最有可能的是部分业绩稳定、市值较大且不容易发生较大振幅的大蓝筹股。418家上市公司中,沪深300、上证50指数、成份股等今后有望率先成为融资融券标的物。
值得一提的是,根据相关规定,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、市场状况以及客户资信等因素,自行确定标的证券名单,但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,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。因此,投资者融资买入、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必须在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,同时也必须在证券公司自行确定的标的证券名单上。
418家公司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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